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4********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724民初585号
案号
(2021)湘0724执11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汪翔返还湖南临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元,支付2021年3月3日前尚欠利息2618.09元,并按月利率7.1775‰支付2021年3月4日至借款清偿之日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8元,由汪翔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9-15
发布时间
2021-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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