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绍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22********0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603民初1661号
案号
(2021)桂0603执10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邓成华于2019年4月15日签订的《个人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83702170381834);二、被告邓成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复利及罚息(利息、复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另计至清偿之日止);三、判决被告谢绍凯、盘远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98元,减半收取计549元,由被告邓成华、谢绍凯、盘远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22
发布时间
2021-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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