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县顶旺果品库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166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133民初1112号 |
案号 |
(2018)冀0133执8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赵县瑞丰果品冷库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欠原告借款本金299000元及利息147652.8元(利息截止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12日后的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执行完毕之日止。被告赵县顶旺果品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233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8-17 |
发布时间 |
2018-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玉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赵县谢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