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台德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305********QX0R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533民初819号
案号
(2020)冀0533执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邢台德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邢台广艺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欠款14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4月8日起算,至本判决限定的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50元,减半收取计1,575元,由被告邢台德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到威县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县支行,户名: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账号:1300 1658 3080 5000 1200,交费时注明本案案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1-22
发布时间
2020-03-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03MA08MQQX0R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西郭村郭守敬南路以西南二环北邻丽湾小区8-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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