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01********00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1102民初2535号 |
案号 |
(2021)湘1102执19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蒋婷在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 48 043.62元、利息24 492.53元及费用12 019.12元,合计84 555.27元(利息及费用暂计算至2021年5月10日,此后利息及费用按双方约定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914元,减半收取957元,由被告蒋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