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高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92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冀0121民初150号
案号
(2020)冀0121执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井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被告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营业部赔付给原告冯卫强4000元。二、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被告焦国伟赔偿给原告冯卫强43605元;被告河北高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定支公司赔付给原告冯卫强19955元。四、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赔付给原告冯卫强19100元。五、驳回原告冯卫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38元,由被告焦国伟负担1090元,被告河北高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郑继成负担448元;孙陈负担428元;原告自负17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井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3-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小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469923239X3
登记机关
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国富华庭6号商务公寓1单元08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