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毕士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2********13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622民初19号 |
案号 |
(2021)皖1622执3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3一、被告毕士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邓玉英借款448000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20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1-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