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恒广皮革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4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0民初1861号 |
案号 |
(2019)冀0130执1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石家庄恒广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无极县霍森商贸有限公司化料款24,030元。二、驳回原告无极县霍森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1元,减半收取计200.5元,诉讼保全申请费270元,均由被告石家庄恒广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时间 |
2020-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腾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00604763936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无极县张段固镇张段固村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