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323********2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02民初1926号 |
案号 |
(2021)苏1302执49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李利与被告宋洁离婚;二、宋吕珠随原告李利共同生活,被告宋洁于本判决生效后每月28日前支付宋吕珠抚养费1000元,直至女儿宋吕珠独立生活为止。三、驳回原告李利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宋洁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