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房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81********52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1302民初7665号 |
案号 |
(2021)苏1302执恢8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确认,被告郑旋、房芳欠付原告仇启武210000万元;被告郑旋、房芳定于2020年2月15日前向原告仇启武偿还150000元;余款60000元,自2020年3月起,由被告郑旋、房芳于每月15日前向原告仇启武偿还10000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2225元、保全申请费1570元,合计3795元,由被告郑旋、房芳负担;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时间 |
2021-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