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时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223********7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223民初764号
案号
(2021)湘0223执30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刘时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婧借款本金7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3%的年利率,自2018年1月20日计息至实际还款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32元,由被告刘时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8-09
发布时间
2021-1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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