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7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6民终259号 |
案号 |
(2021)桂0602执恢2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7)桂0602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17)桂0602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诉人邓贤发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03006.7元。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案件受理费3043.04元,由上诉人邓贤发负担1106.93元,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936.1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086.08元(上诉人邓贤发、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已分别预交),由上诉人邓贤发负担2213.86元,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872.22元。本院多收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086.08元,由本院退还给上诉人邓贤发3872.22元、退还给上诉人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2213.8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04 |
发布时间 |
2021-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忠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600799725239U |
登记机关 |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仙人湾小区二区18栋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