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元氏县槐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3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32民初2226号 |
案号 |
(2021)冀0132执7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元氏县槐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动报酬位子杰44,000元、刘夕格10,500元、位园园27,160元、林子旋17,080元、位凯军8655元、林子航400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64.0元,由被告元氏县槐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1-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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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素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2336109309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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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