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29********5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9民初4562号 |
案号 |
(2021)冀0109执9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辉本判决生效之日后五内赔偿原告刘敬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36934元;二、被告辛文考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中的4668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986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493元,诉讼保全费3020元,诉前保全费520元,共计6033元,由被告姜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