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723********28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021民初204号 |
案号 |
(2021)皖1021执17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余小平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吴红蕾货款16218元(户名:吴红蕾,账户:622845200803428927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王村分理处);二、案件受理费210元,减半收取105元,由原告吴红蕾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