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艳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7********02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502民初2940号 |
案号 |
(2021)甘0502执15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卢艳霞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吕金宝借款25000元及利息(以25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从2021年4月21日计算至上述借款还清之日);二、原告吕金宝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10元,由被告卢艳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