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69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122民初6685号 |
案号 |
(2021)皖0122执54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叶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及截止2021年5月8日的利息23893.58元,并以300000为基数,自2021年5月9日起按照年利率6.786%支付利息,本清息止;二、被告曾义对被告叶健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119元,由被告叶健、曾义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时间 |
2021-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