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721********639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603民特112号
案号
(2021)桂0603执17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陈超承认欠到申请人防城港市珈林贸易有限公司货款37717元,并定于2021年8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9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0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1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2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2年1月28日前偿还5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偿还7717元;二、若申请人陈超累计两期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防城港市珈林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向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10-25
发布时间
2021-1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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