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087********06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202民初764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13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西藏君杰胜实业有限公司、卢小平于本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向原告日喀则市达丰水泥制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水泥砖款111,700元及利息(利息按3.85%的年利率从2020年6月5日至实际支付完毕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34元,由被告西藏君杰胜实业有限公司、卢小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1-26
发布时间
2021-1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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