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元氏县晟森装饰设计工作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1301********5B6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32民初876号 |
案号 |
(2021)冀0132执恢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石家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二、被告长安晟森装饰材料经销处、元氏县晟森装饰设计工作室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日返还原告装修款19540.64元;三、驳回原告张旭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由被告长安晟森装饰材料经销处、元氏县晟森装饰设计工作室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俊周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书记员张晓红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亚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30132MA08W25B6D |
登记机关 |
元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嘉惠街2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