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星熠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7********X48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02民初10685号
案号
(2021)皖0102执42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宋星、安徽星熠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施准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17元,减半收取2158.5元,财产保全费1526元,合计3684.5元,由被告宋星、安徽星熠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4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1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0MA2NU0X487
登记机关
铜陵市铜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北段1287号财富广场B2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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