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东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82********0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21民初2881号 |
案号 |
(2021)皖0421执4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东立欠原告唐玉衡34435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下余24435元于2021年2月5日前付清;二、若被告不按期履行,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31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凤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