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802********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381民初480号 |
案号 |
(2021)湘0381执18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杜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志平支付货款8765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自2020年7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徐志平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杜勇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38.12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杜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1-1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