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世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222********01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藏0202民初1062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9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世彬向原告李瑞斐支付租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0元。(支付方式:被告吴世彬于2020年3月30日之前向原告李瑞斐支付50000元,被告吴世彬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向原告李瑞斐一次性付清余款50000元);二、原告李瑞斐与被告吴世彬、西藏珂尔药业有限公司就本案再无任何纠纷;三、案件受理费2433元,减半收取1217元,由原告李瑞斐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0-01
发布时间
2021-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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