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众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094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3民初1521号 |
案号 |
(2021)冀0133执恢2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众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冀能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31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6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时间 |
2021-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丽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33582434094F |
登记机关 |
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赵县赵元路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