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屈林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124********2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124刑初262号
案号
(2021)皖1124执30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椒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屈林彬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宛星辰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三、作案工具匕首一把,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屈林彬所退违法所得三千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8-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椒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03
发布时间
2021-1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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