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翼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T70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21民初1342号 |
案号 |
(2020)冀0121执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井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侯俊红、张俊友、河北翼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张海田、张志、张倩伟、张雯欣、张文丽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0元和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的利息88000元,本息共计人民币488000元,并给付自2019年6月1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张海田、张志、张倩伟、张雯欣、张文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28元,减半收取计5364元,保全费4020元,共计9384元,原告张海田、张志、张倩伟、张雯欣、张文丽负担2721元,被告侯俊红、张俊友、河北翼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66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井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3-18 |
发布时间 |
2020-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俊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MA07TWT70F |
登记机关 |
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98号颐宏大厦2-2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