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岑英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23********2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702民初3552号 |
案号 |
(2021)粤1702执58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230213604504】。请求被执行人岑英杰立即偿还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的信用卡(卡号:6258081691986646)透支款本金14394.07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从2017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个人卡)》的约定计算,但总额以尚欠本金为基数乘以年利率24为限]。请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37.4元,由被执行人岑英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