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晓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2********8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221民初20号 |
案号 |
(2021)皖1221执46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晓华于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原告谢法国人民币11000元,如被告未按期还款,被告自愿加付违约金1000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63元,由原告谢法国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