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市广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5********26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523民初505号 |
案号 |
(2021)鲁0523执14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营永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御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东营市广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李振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1月25日立案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东营永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05月0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0000元,并支付截至2020年12月20日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共计5220600.03元,及逾期利息(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2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6.3875%计付)和复利(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6.3875%计付);二、山东御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东营市广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李振光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25124元,减半收取62562元,由被告东营永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御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东营市广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李振光负担,于2021年05月01日前支付给原告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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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华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0742408267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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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营市广北农场驻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