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高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221********0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202民初1094号 |
案号 |
(2021)藏0202执6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郭高保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喻永全支付货款38,000元。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时间 |
2021-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