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04********2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703民初322号 |
案号 |
(2021)苏0703执7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葛伟于2021年5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租金6000元;二、被告葛伟于2021年5月30日前退还原告连云港旭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型号为20gp的集装箱2个,如未能退还上述集装箱,则被告于2021年6月1日前给付原告连云港旭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5500元。三、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2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连云港旭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预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