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伟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9011********59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202民初939号 |
案号 |
(2021)藏0202执7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钱伟东向原告惠彬水泥制品厂支付材料款共计122,520元,此款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钱伟东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惠彬水泥制品厂有权主张利息5000元,原告惠彬水泥制品厂可付款期限到期后,可一并申请执行;三、原、被告之间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751元,减半收取后1375.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