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旦增顿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42334********6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202民初239号
案号
(2021)藏0202执8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旦增顿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4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旦增顿珠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10-01
发布时间
2021-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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