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邦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11********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704民初1005号 |
案号 |
(2021)粤1704执20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湛江市霞山区宝满轮胎店、陈恒财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货款294682元及违约金[以294682元为基数,按2021年3月28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从2021年3月28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计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原告广东广鸿轮胎贸易有限公司;二、被告湛江市霞山区宝满轮胎店、陈恒财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律师费20000元给原告广东广鸿轮胎贸易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76元,由被告湛江市霞山区宝满轮胎店、陈恒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