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铜陵中联重科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7********427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02民初4768号 |
案号 |
(2021)皖0202执21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铜陵中联重科叉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芜湖市合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货款7143650元,并以14365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支付违约金(其中以8965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27日起计算;以54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7日起计算;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吴斌、章勤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斌、章勤清偿后有权向被告铜陵中联重科叉车销售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54元,由被告铜陵中联重科叉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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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章爱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700395899427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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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美食文化广场A组团商业网点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