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义达铝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5********547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582民初1703号 |
案号 |
(2021)冀0582执1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沙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义达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廊坊鑫华幕墙门窗有限公司货款6万元;二、驳回原告廊坊鑫华幕墙门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原、被告各自负担6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沙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时间 |
2021-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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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丁玉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582054049547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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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经济开发区纬三路北侧、京珠高速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