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鹿之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9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81民初408号 |
案号 |
(2019)冀0181执13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辛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鹿之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王秀军工程款1170171.54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7月24日起以本金1170171.5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3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4200元,共计24752元,由被告河北鹿之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辛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时间 |
2020-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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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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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1号裕华万达广场5A写字楼00单元1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