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阳江市壹丰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7********62XJ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702民初742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粤1702执62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231215605995】。限被告阳江市壹丰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购房款458986元给原告冷雪飞;限被告阳江市壹丰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458986元为基准,按年利率3.85计算,自2021年8月18日起计至付清款时止)给原告冷雪飞;三、驳回原告冷雪飞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13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黎志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70075560462XJ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阳江市闸坡镇阳江恒大御景湾C区18号商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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