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潮州市先佳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51********P5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511民初1757号 |
案号 |
(2021)粤0511执2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411219603338】。一、原告丁卫强与被告先佳公司、丁卫强确认两被告结欠原告空调安装工程款178100元、律师费5000元、逾期利息4514元(该利息以1781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31日起算至2021年8月25日,按年利率3.85计),合计187614元。二、原告同意减免欠款金额20000元,欠款以167614元计,由两被告分24期付还该款,即自2021年8月起于每月25日前付还原告7000元,最后一期于2023年7月25日前付还6614元。三、公告费300元、受理费3962元由两被告承担,两被告应于2021年8月25日前直接付还原告。四、若两被告任一期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不予减免欠款金额20000元,并有权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两被告尚欠全部款项及利息(利息以178100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6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卫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00MA4WF7P541 |
登记机关 |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桥分局 |
注册地址 |
潮州市湘桥区金碧路潮州恒大城52幢103号房(仅限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