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祝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121********42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5103民初443号
案号
(2020)粤5103执恢1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杨祝涛、施协洋应付还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民币2320000元及利息损失。2.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昌盛五金厂、杨太辉、杨佩玉、杨祝坡、施国昌、王少霞、潮州市潮安区柏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1-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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