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益阳市腾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9********769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723民初1785号 |
案号 |
(2021)湘0723执恢2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益阳市腾辉劳务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澧县续发振宇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建筑设备租金711281元;二、驳回澧县续发振宇机械有限公司对孙湘林的起诉;三、驳回澧县续发振宇机械有限公司对李伟华的起诉;四、驳回澧县续发振宇机械有限公司对湖南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的起诉;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1000元,由益阳市腾辉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建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900673588769W |
登记机关 |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 |
注册地址 |
益阳市青年路4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