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狄万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4********3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621民初7339号
案号
(2021)皖1621执38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涡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狄万里、齐伟、狄万成自愿偿还原告慕林敏本金300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250000元,若被告依约偿还,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若被告逾期未偿还或未足额偿还,原告可申请一次性申请执行剩余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2%计算,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本息还清时止;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慕林敏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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