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狄万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4********3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621民初7339号 |
案号 |
(2021)皖1621执38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狄万里、齐伟、狄万成自愿偿还原告慕林敏本金300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250000元,若被告依约偿还,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若被告逾期未偿还或未足额偿还,原告可申请一次性申请执行剩余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2%计算,自2021年9月11日起至本息还清时止;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慕林敏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时间 |
2021-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