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院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301********4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902民初431号 |
案号 |
(2021)湘0902执11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张瑞兰与被告陈院明离婚;二、驳回原告张瑞兰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张瑞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1-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