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龚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821********4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821刑初182号
案号
(2021)湘0821执13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慈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龚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龚平退赔被害人唐治忠人民币二万一千元;退赔被害人唐治华人民币二万八千元;退赔被害人万金华人民币十万六千一百元;退赔被害人张志宇人民币四万五千元;退赔被害人晏兴华人民币八万元;退赔被害人李道平人民币二万一千三百三十元;退赔被害人张显瑛人民币三十三万零七百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龚平的刑期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2030年10月12日止。所判处的罚金和责令退赔金额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慈利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9-03
发布时间
2021-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