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卓越互动鞋业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51********347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5102民初399号 |
案号 |
(2020)粤5102执恢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卢楚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潮州市开发区宏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5年10月21日起至11月17日止按月利率6.2‰计付;此后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二、被告卢楚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潮州市开发区宏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三、被告工贸公司、卢楚彬、卢妙君、卢楚湘、卢楚铄对被告卢楚楷上述第一、二项应付还的借款本息及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潮州市凌宏鞋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陈桥路西侧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潮府集用(2009)字第0095000006号〕,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范围内对潮州市开发区宏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行使抵押权的损失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楚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00566678347N |
登记机关 |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桥分局 |
注册地址 |
潮州市湘桥区陈桥管区浮陇山片列16号厂房第五层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