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红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2********00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邵东民初字第1957号 |
案号 |
(2021)湘0521执恢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杨喜成、曾红艳共欠原告范玉双货款166600元,被告杨喜成、曾红艳自愿于2013年5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货款4万元,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货款4万元,于2014年5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4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二、如被告杨喜成、曾红艳未在上述协议约定的时间之内支付原告货款,则由被告杨喜成、曾红艳在任何一笔货款到期后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166600元。三、本案诉讼费3600元,减半收取1800元,原告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时间 |
2021-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