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沙伟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03********0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521刑初81号
案号
(2020)皖0521执24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陈学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撤销原判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44年11月5日止。)二、被告人王成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420币五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七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39年5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夏安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撤销原判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30年11月2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汤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与前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421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28年11月2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古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八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30年1月1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六、被告人徐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五万元(已缴纳五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七、被告人郝清学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42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已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八、被告人吴艳坤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已缴纳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3日起至2025年1月2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九、被告人方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被告人祁述仁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撤销原判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已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423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1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止。)十一、被告人孙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已缴纳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二、被告人陈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三、被告人陈永飞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424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9日起至2024年5月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四、被告人吴德峰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五、被告人王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5年2月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六、被告人杨良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5年3月425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七、被告人王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八、被告人谷胜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一万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十九、被告人孙国斌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三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1月16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十、被告人胡晓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426民币五万元(已缴纳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十一、被告人范佳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6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十二、被告人张冬雨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1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十三、被告人王千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21年7月4271日止。)二十四、被告人沙伟剑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16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十五、被告人桂蕊秋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十六、被告人汤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撤销原判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20年11月7日止。)二十七、被告人董丽丽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二十八、被告人谢兵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428(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2年1月3日止。)二十九、被告人曹磊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一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十、被告人郭家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三十一、被告人胡婷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缴纳三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止;未缴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十二、被告人赵倩如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止。)429三十三、被告人万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止。)三十四、责令被告人陈学忠退出敲诈勒索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万元,返还被害人赵守武;责令被告人王成华退出敲诈勒索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万元,返还被害人赵守武。三十五、追缴、没收被告人陈学忠及忠幸公司放贷所得144763934.85元,被告人陈学忠及忠幸公司债权及孳息,被告人陈学忠2009年至2012年5月通过违法手段挂靠江发三分公司控制马钢四钢厂钢渣回收业务违法所得1.339亿元,被告人陈学忠、被告人徐新等人实施强迫交易、串通投标违法所得各500万元,被告人陈学忠开设赌场违法所得50万元,被告人陈学忠、王成华航道工程串通投标违法所得850万元,被告人陈学忠、夏安华、祁述仁等人非法采矿违法所得291.2万元,被告人陈学忠名下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佳苑9-102号、9-103号、9-301号房产;继续追缴被告人陈学忠未被查封、扣押的其他违法所得。三十六、对其他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三十七、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其他物品、文件等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430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12-25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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