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02********01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891刑初157号 |
案号 |
(2021)粤0891执19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许磊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27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缴纳,由本院上缴国库)。二、继续追缴被告人许磊违法所得款人民币1075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扣押被告人许磊持有的苹果xsmax手机一部,予以没收;扣押被告人许磊持有的小米redmi5a手机一部,honor9x手机一部,苹果ng4j2ch/a手机一部,予以发还(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