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2********649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221民初9772号
案号
(2021)皖1221执48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耿伟、临泉县颐泉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赵辛伟、临泉县泉北停车场垫付款本金2637000元及利息(利息按还款协议约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本金1318500元及利息,于2022年1月30日前偿还全部剩余本金及利息;如二被告有任意一期违约,原告可就所有欠款一并申请执行;二、原告耿伟、临泉县颐泉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800元,由被告耿伟、临泉县颐泉老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12-07
发布时间
2021-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